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市财函〔2020〕984号)。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方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申请条件
自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贷款期限、贷款额度
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贷款贴息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五)小微企业认定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与新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6.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财务报表);
7.企业与新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8.资产抵押相关原件。
三、申请流程
(一)通过网络提交初审信息
申请人登录“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秦云就业”小程序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申请。
(二)区县担保机构审核
各区(县)担保机构通知申请人准备相关纸质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三)经办银行审核发放贷款
企业向银行提交相关贷款申请资料,银行对企业经营、资信、偿债能力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
四、咨询电话
029-82284222、8228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