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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复评通知
2015-04-24

2011级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全体毕业生:

    按照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经过4月20日各组初评,按1:3:3:3的比例,后30%的学生按照指导教师要求重新录制视频进行上传,于4月25日前将复答辩视频链接地址发至指导教师处,由学院统一组织复答辩审核,复答辩未通过者取消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答辩资格。

    附: 2015届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复评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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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