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更好的客观评价我院教职工的教学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效果,加强教师队伍、行政和班主任助教队伍建设的质量,增强职责意识,经学院决定,于2015年1月5日开始进行2014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分教师和行政班主任助教。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3〕46号)、(陕科大镐京发[2014]55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2。
二、考核范围
2014年度聘用在教师、管理和班主任岗位的在编工作人员。(教师在二级学院和教学部考核,管理、班主任在二级学院及处室考核)
三、考核等级及人数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百分之二十(班主任助教评优已进行、只评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
(二)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三)所在单位负责人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文件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四)学校考核工作组织在被考核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五、个人填报要求
个人考核表纸张幅面为A4双面打印,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
1、聘用在教师岗位人员,填写《教师考核表》附件3;
2、聘用在管理、班主任岗位人员填写《管理人员考核表》附件4;
六、单位报送要求
1、各单位请于 2015年 1月 12日 前将个人考核表及单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2、对考核未定等次、未参加考核人员写明原因。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单位须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年度考核结果是职称(职务)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布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精心做好此项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陕教人(2013)46号.docx
人事处
2015 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