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学院新一轮改革要求,全面推进向技术型大学的转型发展,建立简约高效,易行管用的体制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全面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镐京学院机构、岗位设置方案。
一、机构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1.科学设置,精干高效。坚持从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各类机构。
2.按需设岗,职责分明。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以管理岗位为重点,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按照简约高效的原则,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3.统筹规划,逐步到位。按照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的思路和突出学院特色的原则,积极设置新专业,配合必要的二级教学单位设置,为学校未来留有发展空间。
二、机构设置
学院机构设置分为校级专门委员会、学校职能管理部门与教学单位(二级学院和教学部)三部分。
(一)校级专门委员会
1.学术委员会
负责审议学科专业设置、审议教学、科研计划、评定教学、科研成果。
2.教学委员会
负责审议教学工作规划、教改措施、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岗位设置原则;评审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等教学奖励,教学团队、品牌特色专业等重大教学项目。负责对学校各教学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咨询和决策依据。
3.学位评定委员会
负责学位评定、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审定学校本科生教育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学校职能管理部门
学校设立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审计(纪检)处、外事办、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处、就业实训处、校友联谊会、财务处、保卫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1. 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审计(纪检)处、外事办
负责学院和党务日常事务、部门协调、公文管理、会务管理、网络宣传、信息中心、督办检查、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薪酬福利、 绩效考核、档案管理、五险一金等工作;负责预决算审计、合同执行、物资设备采购、相关人员任期内经济责任、工程(含修缮)项目的过程监督与审计等工作。负 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外事接待、外籍教师及专家的聘请、解聘和管理工作。
2.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负责学院教学管理以及相关业务,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检查评价、教学研究、科研、教材、图书资料、实验管理等;负责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入学报到等工作。
3. 学生工作处、团委
负责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团组织、学生社团、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各二级学院班级工作管理及评价、大学生奖、助学金监管等工作。
4. 就业实训处、校友联谊会
负责就业实习、实训考证、考研辅导、就业指导、毕业设计、毕业分配,学生应征等工作,具体抓好毕业班上海就业实习工作;负责校友联络、校友协调以及校友活动等工作。
5. 财务处
负责学院的财务管理,包括年度预决算、会计核算、会计报表、资金运转、日常收支、大学生奖助学金专项资金管理发放等工作。
6. 保卫处
负责维护校园秩序、校内治安、保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宿舍安全、学生户籍管理、平安校园建设、突发事件预案与处置等工作。
7.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公寓、餐饮管理、水电气暖系统的运行管理维修维护等工作;校园物业及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
8. 教师发展中心
作为教师之家,关心帮助教师的成长与发展,负责研究各类教师的成长发展规律,帮助教师制定职业生涯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教师交流探讨,帮助教师端正师德师风,提高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教学单位
学校设立二级学院,含会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电信工程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青年干部管理学院、镐京书院。设立教学工作部,含外语部、思想政治理论部,体育部,基础部与11级年级部。
设为二级学院的教学单位在学校领导下,负责本二级学院各专业的教学科研、教师管理、行政管理及学生管理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育教学基本建设、 人才培养与引进、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设为教学工作部的教学单位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全校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师管理等工作,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协助 相关部门做好教学基本建设、教师培养与引进、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
1. 会计学院
开设专业有会计学、财务管理等。
2. 经济贸易学院
开设专业有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物流工程,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等。
3. 电信工程学院
开设专业有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4.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目前开设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下一步争取恢复开设艺术学学科,设计学类的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
5. 医药工程学院
目前开设药物制剂专业,下一步视情况逐步扩大专业门类。
6. 人文与艺术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负责季羡林国学思想研究、儒释道思想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等工作,行使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的功能,逐步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公共艺术教育。下一步争 取开设艺术学学科,美术学类的绘画(中国书画)、雕塑、摄影、音乐与舞蹈学类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的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 业,并争取将文化遗产、民间工艺、中国武术(含魔术)等开设为特设专业。
7. 青年干部管理学院
以培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优秀学生骨干为目标,以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学生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帮助学生成功成才为宗旨,全力打造优秀的学生团队。负责学生干部培训、思想教育、素质拓展等工作。
8. 镐京书院
以传承祖国传统文化为己任,广泛吸纳国内外饱学之士,以义理之学、修身之道为办学宗旨,达到“明道义、正人心”的教育目的。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实现镐京人把中国古代书院精神和现代大学精神完美结合的夙愿。负责高端培训及其它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等工作。
9. 外语部
负责全校公共英语、科技英语课程教学工作,组织大二年级的大学英语四六级的教学与强化工作。
10.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
负责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政治经济学、西方哲学史、时事政治、心理学等课程教学工作。
11. 体育部
负责全校体育教学、大学生体育竞赛及其课外活动等工作。
12. 基础课部
负责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化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13. 11级年级部
11级年级部、系设置和管理权限保持不变,年级部长、系主任、班主任岗位、工作职责与管理运行模式暂依原系统管理不变。
三、岗位设置
按照学院的工作任务,设置如下岗位。
1. 院、部
各二级学院设院长、副院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岗位。各教学部设主任、副主任等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任。
院、部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下设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等岗位,可随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2. 职能部门
设主任、副主任、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职员等岗位。
3. 教师和班主任助教
包括专任教师、兼职教师、班主任助教等岗位,按照课程建设需要和班级实际聘任。
各单位具体职数由人事处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