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工委办公室<2019>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心理健康咨询教师、工作时间满3年(含)以上班主任辅导员。
二、案例内容:
1.思想提升方面: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信仰、公民道德、爱国爱校爱集体等方面的辅导。
2.学业发展方面:学业规划、学业适应、学业救助、学业创新等方面的辅导。
3.生活适应方面:自我意识、情绪管理、人际交往、闲暇生活等方面的辅导。
4.职业规划方面:规划意识、职业认知、职业发展、职前准备等方面的辅导。
5.危机应对方面:对精神、心理疾病康复期学生的辅导,对遭遇重大生活事件学生的辅导。
三、案例推选要求:
1.真实性:案例的基本情况、工作过程、记录材料等均来源于实际工作,内容客观真实,评述科学严谨。
2.完整性。案例必须主题鲜明、方法科学,咨询方案要详细,咨询过程和内容要完整。
3.典型性。案例应具有代表性和可借鉴性,对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4.规范性。案例撰写必须科学把握心理辅导或咨询所承担工作的性质、任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侵犯求助者的合法权益。
5.专业性。案例要合理使用相关量表,鉴别诊断须准确(包括个案是否属于咨询范畴,是否应该转介),咨询方案的理论依据和咨询技巧的规范使用。
四、评选安排:
1.院部推荐:请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相关老师积极撰写案例,踊跃投稿。上交的案例数量不低于本院部符合标准教师数量的80%。
2.专家评审:所有参评的案例采取盲审形式,由校内专家进行评审。
3.表彰奖励: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排名表彰,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一等与二等获奖案例报送至陕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参评。
五、案例报送:
1.所有参评案例均以电子版形式,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鹿龙老师处。
2.每篇案例字数在3000-5000字。
3.参评人员统计在4.9日前。
3.作品报送时间在4月30日前。
学生处、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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